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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一名西安前刑警,我觉得《孤注一掷》的故事根本没讲完

2023-08-28 14:46:51来源:手机网易网

看完电影《孤注一掷》,心情有点激动。作为一个曾经的刑警,我认为《孤注一掷》作为首部反映电信网络诈骗题材的影视作品,让大众一定程度上了解到打击网络诈骗犯罪的难度和困境,认识到自己才是“钱袋子”的第一守护人,其效果可能不亚于各地公安机关这么多年反诈宣传累积的成果。因此,在尽量不剧透的前提下,我结合之前的工作经历谈谈电影中没讲的故事,以及对打击网络诈骗犯罪的一些想法和展望。


(资料图)

01

风起于青萍之末

大约十年前的秋天,我刚刚参加工作就被分到了南郊的一个公安分局刑警队,和年长我正好一轮的李哥一个办公室。刚开始上班,什么业务都不懂,除了跟着中队参与学习日常的刑事案件办理,很长一段时间内还有一项工作内容就是跟着李哥办理一起电信诈骗案件。

现在说的“电诈”是电信网络诈骗的简称,其实最早被称为电信诈骗,因为主要的作案过程是通过拨打电话传播虚假消息欺骗受害人转账汇款来达到诈骗目的。当时,全国有几个著名的电诈之乡,现在网络上还可以搜索到,“重金求子”、“冒充熟人领导”、“机票退改签”等等套路在早期都有十分明显的地域特征,因为那时的犯罪实施者普遍文化程度不高,且多是同乡熟人相互模仿而来。后来,网络基础设施的发展完善和手机互联网的不断发展,使得这类犯罪活动呈现出高度精细的协同分工特性,对参与者的要求也越来越高,正如电影中演绎出来的那样。因而,电信诈骗的内涵和外延已经不足以概括此类犯罪行为,电信网络诈骗这个名词应运而生。但是语言的局限性始终是无法完全概括不断变化发展的新生事物,对于公安机关而言,“电诈”二字可能对应的是上百种花样翻新的新型犯罪活动的总称。

■ 图源网络

说回李哥的案子,相比传统的“盗抢骗”,那时电信诈骗虽然不算新鲜,但也还算不上主流犯罪类型,一般的金额也都不会太大。但那一年,这个采取“冒充公检法机关以受害人涉案为由骗其将资金转入安全账户”手法单笔骗取受害人近千万元人民币的案件,不仅刷新了整个西北地区此类犯罪涉案金额的记录,更是慢慢展露出了这一新型犯罪活动对社会的巨大危害。

我入职时,李哥参与这个案子已经有几个月时间了,那时涉案金额如此巨大的新型犯罪活动也不是基层办案单位有资源和能力能够组织侦破的,案发之初就通过市局、省厅一层层上报至了我们“总公司”。在地方层面,上级单位牵头成立专案组协调调度所有资源投入到这个案件当中。我经常跟着李哥参与该案不同的汇报会、推进会,在会上所听所闻让我初步对电诈诈骗案件有了认识。当然,我们也根据上级的部署,领取完成工作任务,只是在那时候,相较于复杂的犯罪组织和看不见的犯罪嫌疑人,我心里更直观的是好奇受害人怎么会有这么多钱,能赚这么多钱的脑子怎么又能轻易被人骗。

好消息是这个案子后来破获了。作为基层单位,我们接触到的信息非常有限,加上我又刚刚入职,对整个案件的想法和认识简单片面,只能按部就班地完成各项既定的工作任务,更全方位的情况还了解不到。直到入冬后某一天,从中午单位食堂播放的新闻中了解到,在“总公司”协调下,市局特警队配合专案组用包机从东南亚某国押解回来上百名电信诈骗涉案人员,当天凌晨,我从睡梦中被叫到单位参与讯问。

因为人数众多,被押回国的涉罪人员由上级统一分配,安排到不同的单位进行讯问。那一晚,整个大队几乎召回了所有的有生力量,一方面这些从境外回来的涉案人员肯定不会轻易招供,另一方面领导可能也想让每个人通过参与侦办来认识学习从而重视这类新型犯罪活动。

确实,通过阅取这些涉嫌诈骗分子的话术资料、工作流程、组织架构等让包括我在内的新老民警对这类犯罪有了更深的认识。但也不出所料,所有人员都避重就轻,不会谈及自己作案的主要情况,另外由于认定犯罪是主观客观相统一的过程,对于有记录的情况他们也会如电影中那般强调自己是被逼迫而不得已为之。好在根据掌握的情况,以及境外警方移送回来的资料,查实了这几个人参与诈骗了李哥那个案子中受害人的大几百万。

不过,由于网络犯罪覆盖的广泛性,这批嫌疑人实施犯罪的对象不仅仅是在我们当地,还在全国其他地方也有,但是其他地方的受害对象寻找起来除了费时费力,在司法认定上要做到一一对应也是十分困难的,所以难免有些人是无法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再讲的明白一点,法院审判案件要求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对于这些在境外对国内群众实施诈骗的人员,我国国内立法规定的司法管辖权来自于两个方面,一是犯罪活动危害的我国公民的利益,二是犯罪实施者具有我国国籍。这些条款能够生效落地到什么程度主要还是靠综合国力。记住这句话,再去看电影会有不一样的理解。这些在境外的犯罪实施者,能够从所在的这个国家押回境内就是我国在该地影响力的体现。

但是,这些身处境外的犯罪实施者,他们自己本身只是整个流程的一环,那时背后的大老板很难一网打尽。被抓回国内的这部分,他们也不知道自己诈骗的是国内哪个省份、哪个城市的张某某、或者李某某,在讯问中更不会去主动承认自己诈骗成功过几次,受害人又主要是哪些情况。

到了这部电影中的网络诈骗时代,分工越发精细,某一环的参与者甚至不知道网线那一端被自己骗的到底是谁。无法将每一笔诈骗的金额、诈骗过程与受害人之间对应起来,就无法做到司法上的事实清楚,加上资金从被害人账户到犯罪团伙账户的过程中早已经被洗了几轮,一一对应的难度可想而知,又遑论证据充分呢。

■ 《孤注一掷》中的诈骗组织

没有办法,很多时候世界就是这么不完美。对于十年前这个案子来说,不完美的是虽然抓了人,受害人的损失却无法弥补。因为幕后大老板早都带着资金跑路了,从抓获现场收缴的资金可能还不够去包机的费用。

还有一幕很有意思,那天晚上我们讯问时,那几个男嫌疑人裤子都没有皮带。后来从他们口中得知,因为我们在境外没有司法权,他们乘机回国前是被当地警察局羁押的,出来的时候身上值钱的东西,手表、首饰、皮带之类的都被收走了。那个时候我觉得国外这帮家伙可真黑,可看到电影中专案组在境外被围攻一幕时突然想到,当地人围攻专案组是因为这帮人被抓走以后他们的营生就无法继续了。当年我们讯问的这批人要被带回来时,当地的警察可能有同样的心情,所以最后再搜刮一波。

风起于青萍之末,浪成于微澜之间。那时我们不会想到,传统的接触型犯罪慢慢开始式微,网络犯罪活动越来越成为往后工作领域的重点和主流,“电诈”二字成为每个办案民警听到都要皱眉头的词语。

02

物转星移几度秋

《孤注一掷》这部电影好的一个方面是展示了很多诈骗团伙的真实操作场景和手法。比如电影中可以看到,这些团伙背后都有更大的老板,在当地具有一定影响力而且不会轻易出面,团伙内部都有精细的分工,负责打电话的门槛和地位最低,而具有技术的专业型选手更为吃香,另外负责维稳的打手和洗钱的部分也一应俱全。

在现实当中,诈骗方式不断变换升级到现在,细致的程度令人叹为观止,除了电影中看到的那些,还有各种技术流派研究新的诈骗方式手段,有心理学背景的团队研发诈骗话术套路,有专门的法律团队对团伙成员进行反审讯培训以对抗回国被抓。而在很多境外的网络聊天室,研究讨论针对国内群众诈骗的内容甚至成为公开话题,并且各个环节都慢慢发展成有组织的外包团队。这也是AI变脸、数字货币洗钱各种手段不断涌现的原因。

这里介绍两个电影中容易被忽视的细节加深对诈骗活动的理解(不是剧透啊)。

第一幕是一个不到一秒钟的画面,一辆面包车驶过,里面放着一部类似放满移动充电宝电池箱的设备,指示灯不断闪现,接着路旁的人手机上都收到了“美女荷官,在线发牌”之类的诈骗信息。

现实当中,诸位手机肯定或多或少都会收到过类似信息,内容往往是图片加大段文字再附上一个网络链接,点开链接的时刻往往就掉入坑中的开始,要么手机容易感染病毒,要么像电影中那样陷入网络博彩的诈骗陷阱,让你小赢、给你内幕、小赢大输、网络借贷,一步步早已精心设计好。

■ 《孤注一掷》剧照

除了电影想告诉你的,这些结果后台都可以操控之外,我还要多说一句,只要把钱打入这种平台,包括一些非法的投资平台,不管涨跌输赢,都是后台对你心理的拿捏,只能输了之后不断想打钱翻身直到被压榨殆尽,中间偶尔赢上几把,无论赢多赢少,只要钱进了别人的口袋,想要止损抽身是断不可能的,钱永远无法提现。

另外,在技术层面上,很多人不明白为什么在家里或者在乡村偏远的地方还能收到这种诈骗信息,很简单,信息时代我们都在裸泳,通讯信息被泄露而已。

电影里是在那台一闪而过的面包车上装载了伪基站—一种非法的无线电设备。原理就是把方圆一定范围内的手机通讯信号,强行从原本连接的通信运营商基站上强行切换到伪基站,从而冒用他人号码向用户发送诈骗、推销信息,甚至非法获取用户信息。身处境外的诈骗团伙肯定不会冒着被抓的风险,在国内架设伪基站开着车四处溜达给诈骗网站做宣传。真实的情况是宣传这一块已经外包给了国内对应的团伙,他们只负责宣传,完成任务拿酬劳和佣金。这也是电影中描述网络诈骗犯罪走向精细化分工的一种表现。

第二幕是一句不长的台词和一群骑着摩托车收集现金的画面,台词内容大致是“十分钟内把钱取完,取不出来的自己认领损失”,十分钟内犯罪团伙达成了一次不小的胜利欢呼雀跃,受害人家庭带来了巨大的悲剧难以弥补。

这一幕很多观众可能看得不是很明白,此处的摩托车手是早期电信诈骗的重要一环,称为“钱卡分离”。即犯罪团伙将受害人的钱骗到指定账户后,立马分成若干笔汇入若干二级账户,再由各个二级账户继续分成若干笔再次汇入若干三级账户,依此类推,直到最后一级卡中只汇入一万到几万元,分散在几十上百张银行卡当中,由这些摩托车手在全国各地ATM机上完成取现,至此完成钱卡分离,再在线下重新汇集逃避侦查机关追踪。这就是我们在电影中看到的摩托车手将现金上交到一起,再塑封之后通过藏入轮胎等方式最终到达犯罪团伙手中的画面。

事实上,电影中的这种方式,是犯罪团伙早期常见的洗钱方法,当前已经几乎不再使用,这是包括公安机关在内的很多部门做了大量工作,当然也有很多教训的情况下才取得的局面,因此必须着墨讲讲。

早年间,发生电信诈骗案件,最常规的思路就是跟着资金走。但是作为行使侦查职能的司法机关,公安机关任何侦查手段都必须有法律的授权和严格的审批程序,这是为了防止侦查权滥用的应有之举,但这种模式在应对新型犯罪面前显得非常被动。当走完审批手续,拿着司法文书到银行调取到受害人银行卡流水发现诈骗账户后,再走审批调取诈骗账户信息,又发现钱进入了若干二级卡账户,继续审批继续查二级账户三级账户……这种速度肯定是跟不上转账速度的,有可能跑遍了大半个中国,查询、冻结了几百张银行卡,可是没有一张有资金,等查到最后一级钱卡分离的账户,往往查询到持卡人信息,吭哧吭哧跑到持卡人家里,才发现要么持卡人是一些久居山村的老弱妇孺,要么就是常年在外的打工人。

即使偶尔抓住现行取款的车手,也都只是犯罪链条当中洗钱环节的一环,甚至很可能是被临时雇佣帮取一笔钱的人,警察抓捕的时候雇主在远处看见立马跑路,这样不仅难以查获整个链条的上下游,同样对取钱的车手也难以定罪处罚。

全国办案民警的处境大同小异,历尽艰辛却战果寥寥,可以说始终被诈骗分子牵着鼻子走,完全处于被动应付的局面,人跑得再快也不可能追得上资金在银行间流转的速度,这一局面也得到了关注。这样新的犯罪模式、组织和形式给传统的办案手段带来了严峻挑战,各个层级都在研究新的思路和战法。

同时经过总结研究发现,上述这些银行账户,大都由专门的犯罪团伙以每张50到100元的价格从学校、工地、偏远山村等地方收购而来,这些开卡人认为自己没有什么损失,银行提高了开户数又何乐而不为,但最终都为诈骗团伙所利用,成为犯罪的重要工具。基于此,银行也被纳入反诈的责任单位,严卡信息,同时对每个人的开户数、账户的汇款金额等都作出了限制,银行卡的价格开始水涨船高。

个人银行账户不好获取后,犯罪团伙又将洗钱玩儿出了新的高度,利用各地的招商落户政策,怂恿或者欺骗一些急需用钱的人注册空壳公司,再用空客公司在银行开设对公账户,办理手机卡专门绑定账户U盾。这样的结果是什么,是公安机关追查到最后一级账户时,发现的竟然是一个个虚构出办公地址的空壳公司,再去追查公司的法人、股东难度和工作量有多么大。即使找到了又能怎么样,这不过是一群贩卖自己信息或者被骗取个人信息的群体。

随着全国反诈政策力度的日趋强大,“公司营业执照、对公账户、银行卡、U盾”这样一套电诈“四件套”在黑市的交易价格高达3000到5000元。

上述这些环节一层一层嵌套,构成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整个链条的重要组成部分,这一层一层当中的部门、个人都因眼前的一点利益成为犯罪的帮凶。

尤其随着移动互联网的普及,大学生群体不但成为犯罪团伙事实诈骗的重要对象,也成为犯罪链条最容易被利用的群体。比如,一些中介公司、人力资源公司受到利益驱使,将接触到的这些年轻求职群体的个人信息轻易出售,或者以借用、租用的名义,将这些人的身份证、银行卡等信息出租、出售,犯罪与被害交织在一起,本来想好好找份工作,却不想既变成了信息出售链条上的受害者,也成了远方某起诈骗案件洗钱环节的间接帮助者。尤其是2020年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的出台,让很多年轻群体极易涉罪,给个人造成极其深远的影响。

这些只是我早年间参与办理此类犯罪的一点经验,已经若干年不再接触,距离我第一次接触电信诈骗竟也已经过去将近十年,物转星移,时光飞逝,据说诈骗洗钱手法已经天翻地覆。境外的犯罪分子利用各国金融系统的漏洞和数字货币的通道,几十秒钟就能让资金从全球流转一遍,诈骗手法也是日新月异。从中也可以看出,新型的网络犯罪链条何其之长,结构何其之复杂、打击难度何其之大。

03

最难破是心中贼

“比贩毒风险小,利润还更高”,电影中的这句台词往往容易被忽略,但这背后却蕴藏着网络犯罪群体迁移变化的蛛丝马迹。

■ 《孤注一掷》剧照

前几年我们经常能从新闻中看到,某地公安机关从境外抓获网络诈骗分子的画面,空旷的机场厂上站着一排排威武持枪的特警队员,穿着白衬衣的警队领导站在最前面,机舱打开的一瞬间从扶梯处开始走下一列列戴着头套被民警押解的诈骗犯罪嫌疑人,场景煞为壮观……近几年这样的画面少了许多,口罩是一方面的原因,但我认为不仅仅是这个原因。

大概在7年前左右,我曾接到过一个诈骗电话,冒充本市邮政局工作人员让我领取包裹,因为没有得逞,所以后续的套路我不得而知,猜想应该是告诉我快递有问题,需要缴纳相关费用之类的。

我接到电话听到南方的口音就知道是诈骗分子,抱着职业好奇心就和对方周旋起来。他知道我的名字和电话,打过来向我核实身份,听到肯定的答复后要求我提供身份证号,我连续瞎报了几次,电话那边都说不对。可见我的基本信息对方都是掌握的,从那以后我也不再担心信息泄露了,反正已经在裸奔了。

见我不肯配合,对方语气中的耐心慢慢磨灭,甚至开始爆粗口,我当然也生气回敬,直到我说出一句“东南亚的气候不习惯吧,在哪个国家,赶紧回来吧少挨打”,对方态度竟然180度转弯,接着莫名其妙地冒出一句:“哥,你以前也干过吧,什么时候回去的,有没有被公安处罚啊,你看看我打电话哪里还能改进吗?”我只能顺着应承一番,然后问询他在哪个国家,最后他在电话中讲:“我上个月来腐国了,东南亚那些国家容易被抓回去,现在都来欧洲这边了。”

可见网络诈骗团伙要么远渡欧洲这种国内刑法管辖权鞭长莫及的地方,要么是传统买卖利用资金和本地势力优势进行腾笼换鸟技术升级,再雄踞周边小国边境地区利用特殊的政治因素所谓掩护因素对国内实施诈骗,从打击的角度看,我们似乎确实无法斩草除根。

但是国内也并没有坐以待毙,而是防治并举,从以前单纯倚靠公安机关“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的提法已经升级为为中央层面多部门联合牵头的”电信网络犯罪综合治理”,从平日我们周围铺天盖地的宣传到银行转账额度的限制,从电信运营商对可疑银行卡限制使用到重点区域运用雷霆举措劝返境外从事网络犯罪的人员返乡,这些动作我们或许有所耳闻。。

尽管宣传的力度空前,但结果似乎并不乐观,网络犯罪似乎愈演愈烈,一开始我认为有些宣传太过于注重形式,直到我身边也有朋友、亲人被诈骗,他们平时也都是了解这些宣传信息的,可是事后回想起来总说当时就像着魔一样。

■ 《孤注一掷》剧照

我想起最初接触电信诈骗案件时的问题,能赚那么多钱的脑袋怎么会被人骗?电影中的女刑警队长说,受害人之所以听不进去劝是因为人都有两颗心,一颗贪心一颗不甘心。我仔细琢磨了这句话,觉得并不完全正确,也许放在虚假网络赌博诈骗一类的犯罪中还算适用,可是像几年前轰动全国的徐玉玉案中那样个刚参加完高考的贫困学生,沉浸在被大学录取的快乐中时怎么都不会想到骗子会骗取她借贷而来的学费,还有借助灾情骗取捐款,借助恶劣天气利用退改签诈骗,这些受害人除了没有那么的谨慎之外又何来的贪心与不甘心。

可再转念一想,女警官也说对了一部分,犯罪分子确实是在利用人心,不但是贪心、不甘心,还有惰心、粗心、担心、急心、同情心、恐惧心……这样看来,警察不只是在和诈骗分子较量,而是和人心的漏洞较量。阳明公早有言在先,破山中贼易,破网中贼难,破心中贼最难。

04

楼兰可破未可休

行文至此,恰好就有外省朋友求助,家人接到外地警官电话要求配合取证,应该如何防止被假警察骗到缅北,答案是“他们到了之后你们去辖区派出所见面就行了,本地民警会帮你验证”。有一个经典的防骗口诀,就是不要用骗子告诉你的方式去验证骗子说的话。比如,对方冒充公检法工作人员让你去他们提供的网站上查询信息,那肯定不可以,你得去官方的途径查询验证。诈骗手段演化到今天,眼见为实四个字已经过时,即使朋友微信视频过来向你借钱,恐怕也得头脑冷静,挂断之后通过你们之间其他的联系方式再验证一下,甚至更多下。其他的敏感信息,金钱往来更是同样的道理。

有人说《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的出台不能扭转局面吗?事实上这部法律除了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形成防控合力之外,主动打击的部分由刑法来承担,尤其早已出台的刑法修正案(九)中增设的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已经成为公安机关最常用的一个罪名,并逐渐沦为寻衅滋事一样的口袋罪名,一网下区打捞上来的都是国内下游的小鱼小虾,无法对犯罪根本伤筋动骨。这也是为什么前文中说到大学生等群体要格外小心,一旦故意或者间接故意地泄露个人信息为诈骗活动起到帮助,就有可能落下一个有罪前科。

另外,以行政区为基础划定的公安作战单元,在面对传统接触式犯罪可以以犯罪地为主战场展开攻坚,作战效率较高。根据控制犯罪的空间压缩理论,即持续的强化社会资源投入,使犯罪分子作案的空间不断缩减,从而控制犯罪的发生。视频监控的技防基础设施的不断完善,确实使得传统犯罪的作案空间在不断被压缩,但也将其中一部分具有网络技术能力的挤压到了网络空间,这也是网络犯罪群体年龄普遍较低且文化程度较之传统犯罪较高的原因之一。

而对于公安机关来说,缺乏专业技术能力的人才也是破解网络犯罪难题的一块短板。除去技术部门,公安民警多数以政法类专业为背景,计算机技术的短缺对案件办理影响很大。曾经在办理一起利用虚假发行数字货币进行诈骗的案件中,很多办了一辈子案件的民警做一晚上笔录甚至没有搞清楚诈骗的原理。

网络犯罪是对认知代差的巨大挑战。尤其是技术愈发飞速发展的当下,这种挑战不仅仅公安机关有,同样是检察和审判机关也有。我们曾私下开玩笑说道,互联网大厂的程序员们有35岁危机,不如开放灵活用人的政策,把人才引进到警队里,毕竟他们只体会过年薪百万的快乐,没有体会过群众把锦旗送到手中那种满足感和获得感。

■ 图源网络

说了这么多,网络诈骗就真的没有一点办法了吗?记得我小时候,经常有抢劫出租车的新闻,但现在几乎已经看不到这种消息了。因为当年出租车司机手中一晚上几百块的现金就是一笔巨资,而现在几百块钱不值得冒那么大风险,加上零现金社会和手机支付的到来,打劫司机微信、支付宝里的钱一定就会留痕,太容易被抓了。所以,也许哪一天,网络诈骗犯罪也会因为不再具备作案条件而自然消失。

我相信会有这么一天,有两个可能,其中进展比较缓慢的是伴随综合国力的提高,司法的域外认可度不断提升让犯罪分子失去越来越多的作案空间;另一个就是去中心化的数字人民币的功能完善和不断推广,如果发生诈骗案件查证属实,那么就让被诈骗分子骗走的那一串数字作废。

当然以上也只是一家之言,犯罪是伴随着人类社会而同步产生的,只要有人类存在,犯罪就永远不会消失,只是类型会不断更迭。因此,也谨以此文致敬真正坚守在打击犯罪一线的人民警察。

作者 | 侦查猿 | 陕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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